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芝麻小事不忍让 伤人赔钱又坐监
      家住在荥阳市区的张进才因琐事与邻居吵架竟持刀连伤三人,3月19日被河南省荥阳市人民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二年,并附带民事赔偿给伤者12050.11元。至此,可谁也想不到,张进才身陷囹圄二年竟是由一件芝麻大的小事引发的。

被告人张进才与田某二人均住在荥阳市成皋路紫荆名苑8号楼,是上下邻居。去年三月过后,张进才家安在楼上的太阳能倒流管老化破损,每次上满水后倒流管都会往楼梯上滴水,然后积水顺楼梯流到楼下田家门口。时间一长,田某家人感到进出非常不便,曾几次催促张进才更换太阳能倒流管,但每次交涉都无效果。2011年5月27日19时许,田家门口又积了一滩水,田某便气不打一处来,与丈夫侯某某等人一起找张家说理,不料话不投机,于是双方发生争吵。恼羞成怒的张进才一看楼下人多势众,便跑回家中拿把菜刀和田家人拼命,混乱中田某母亲梁某某的左胸部被砍伤。侯某某看到岳母受伤,与张进才扭打在一起,田某去拉时,张进才又举起菜刀砍伤田某的右小臂、右背部上方。经鉴定,田某右前臂的损伤程度符合轻伤,梁某某、侯某某的损伤程度符合轻微伤。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张进才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一人轻伤、二人轻微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同时,被告人张进才的犯罪行为给三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被害人)造成经济损失,其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遂判处被告人张进才有期徒刑二年;并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田某、梁某某、侯某某各项损失共计12050.11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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