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本所介绍
律所党建
业务范围
律师团队
专业领域
案件委托
新闻中心
典型案例
热点追踪
招贤纳士
联系我们
用户名:  密码:    
本所介绍
律所介绍
主任介绍
组织机构
 更多法条搜索...  
律师团队
 
详细内容
微信二次实名认证为骗局
微信二次实名认证为骗局
                         来源:法制日报

       近日,腾讯对“微信二次实名认证”一事进行回应,微信支付并未通过任何形式引导用户进行二次实名认证,希望用户不要轻信短信等渠道传播的二次实名认证要求和链接,谨防上当受骗。

  “深圳公安发布”微信公众号称,接到多地群众举报,微信收到账号名为“支付安全认证”发送的消息,要求用户点开其中的链接进行“微信二次实名认证”,否则将冻结微信账号,部分用户在点击链接之后,发现这是一个木马链接。

  如今,大多数App都实行后台实名、前台自愿的实名制机制。因此使用App应用时被要求进行实名认证,并不奇怪,但“二次实名认证”却是闻所未闻。微信团队也证实,目前并没有所谓的个人或企业微信账号需要进行二次实名认证。

  警方提示广大网友,身份验证并不需要绑定银行卡,验证平台不可能是公司网址,且相关诈骗信息中提及的“网络刑法”根本就不存在,目前只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一定不要点击来源陌生的网站网址,不要随意下载软件应用,更不要填写社交账号密码、手机验证码、银行卡账号密码等涉及财产安全的重要信息。

  微信官方对实名认证的表述为:根据国家法规对支付服务实名制的要求,需要用户提交完整的身份信息进行实名认证。腾讯方面表示,用户开通实名认证后,会根据交易金额、风险等级等条件,依据国家法规引导用户补齐更多身份信息,但不会要求二次实名认证。对于冒充官方账号的个人行为,腾讯希望广大用户对其投诉举报并拉黑。(周晓宇)

实用查询:
友情链接: 河南工商管理局 | 中国法院网 | 中国普法网 | 河南律师网 | 郑州律师网
Copyright © 2011 河南创力律师事务所  版权所有  电话:0371-55696068  联系人:郑州市中原区桐柏路与陇海路交叉口升龙金中环B座16楼1612室 豫ICP备2023021739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