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顾问推介书
河南创力律师事务所是一家专业致力于建筑房地产服务的律师事务所,针对房地产行业的特点特别是中小房地产企业的发展现状,结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地方政策规定,经过集体人员的讨论与研究,制定了解决方案,为房地产企业的运营和发展提供了可靠的法律保障,有效地提高了运营效率,防范了法律风险,节约了部分运营成本。河南创力律师事务所从房地产项目前期开发阶段、工程建设阶段、商品房买卖阶段等开发全过程提供法律服务。全过程法律服务是指律师对开发商从房地产开发的土地受让、成立项目公司、房屋拆迁、市政配套到房地产的合作开发、施工建设、项目转让、房屋销售、租赁、按揭(房地产抵押贷款)、物业管理等全程环节中提供的连续性法律服务。现就有关各阶段的主要业务规划情况进行介绍。
第一部分房地产项目开发过程中的法律服务
一、前期开发阶段
前期准备阶段的主要工作是开发企业取得土地、征地拆迁、基础设施配套建设、规划设计等。该阶段提供的服务内容主要包括:
1、起草文件、合同,参与谈判、投标和拍卖,获得土地使用权;修改、完善土地前期开发合同,起草土地接受协议书等有关法律文件,参与、配合公司接受土地;
2、审查、起草征地、拆迁安置与补偿合同;
3、参与项目市政配套合同的洽谈、起草、审查;
4、协助获取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
5、协助开发商确定建设工程勘察企业,审查、起草建设工程勘察合同;
6、协助开发商确定建设工程设计企业,审查、起草建设工程设计合同;
7、协助开发商完成项目建筑方案设计和建筑施工图设计的审查;
8、通过合同管理和审查的方式使项目完成工程开工的前期准备工作;
二、工程建设阶段
工程建设阶段主要是施工建设和竣工验收。
该阶段提供的服务内容主要包括:
1. 协助开发商确定建设工程施工企业,审查、起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与工程承包方洽谈、修改工程承包合同、提供工程承包合同见证以及工程分包合同见证;
2. 律师要审查招标书、投标须知、合同条件、协议条款;
3. 审查投标方的资质及其文件资料的合法有效性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4. 参加招标会、开标会、评标会,保证程序的合法性;
5. 草拟、审查中标工程承包合同, 协助开发商审查工程分包单位的资质,确定工程分包合同,监督工程总承包单位协调与分包单位的管理工作;
6. 协调、处理在招标过程中招标方与投标方之间发生的争议或纠纷;
7. 协助取得施工许可证;
8. 审查工程施工分包企业的资质、信誉、队伍素质和履约能力; 9. 协助开发商通过招标方式确定建设工程监理企业,审查、起草建设工程监理合同;
10. 协助审查、起草设备采购、供用电、公共配套设施合同等一系列相关合同并监督合同的履行;
11. 项目施工中建立规范严密的操作程序和议事规则,做好证据材料的留存,审查工程分部分项质量验收资料,协助处理因工程质量引起的争议;
12. 协助完成项目的竣工验收,协调开发商与有关方面的关系,就法律责任问题与程序问题提出意见;
13. 因项目停建、缓建,施工方逾期竣工、设计变更、工程量增减、工程理赔发生纠纷,律师作为委托代理人全程参与调解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三、 商品房买卖及交付使用后的物业服务阶段
该阶段提供的法律服务主要包括:
1、审查待售商品房项目是否具备法律法规所规定的预售、销售条件,并提出相应的法律意见;
2、为获得预售许可证进行文件准备,协助或负责取得预售许可证,并协助办理预售合同的登记备案手续;
3、协助选择销售代理商、广告商,并草拟、审查代理销售协议、广告协议及其他协议;
4、协助开发商办理房产预售和现售,并提供预售和现售的法律服务;
5、审查、起草、修改《商品房销售合同》,参与购房谈判,并协助或负责签订售房合同和补充协议;
6、协助公司监督商品房销售(预售)合同的履行,负责调解和处理在合同履行中产生的纠纷;
7、起草和审查业主按揭中房产商作为担保的有关合同安全性、合法性;
8、在前期物业管理阶段起草、审核业主临时公约、前期物业管理协议及其他相关法律文件;
9、审查或起草《商品房使用说明书》、《住宅质量保证书》、《房屋交付交接单》;
10、审查或起草《入住手册》、《业主临时公约》、《前期物业管理协议》,为订立有关合约提供律师鉴证;
11、协助公司办理业主入住验收交房时的手续,协助或负责依法调处交房时与业主产生的有关争议,代理公司参与仲裁或诉讼活动,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
12、协助公司办理商品房的产权过户手续,审查有按揭的业主办理它项权证,解除开发商的担保责任;
13、协助或负责办理项目完成后工程结算产生的争议,及时提出法律意见。
律师事务所在房地产开发全过程提供的法律服务还包括接受房地产企业的委托,指派律师代理房地产企业,参加以房地产企业为当事人的民商事诉讼或仲裁,参加案件审理,并运用律师的专业知识进行质证和抗辩,以说服法院或仲裁委员会支持房地产企业的请求,维护房地产企业的合法权益。律师能够代理的诉讼和仲裁案件包括:
1、房地产开发合同纠纷
2、房地产合作建房合同纠纷
3、房地产项目转让纠纷
4、房屋拆迁纠纷
5、房地产买卖合同纠纷
6、房地产租赁合同纠纷
7、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8、建设工程质量纠纷
9、物业管理纠纷
10、其他房地产案件
第二部分 房地产企业的日常管理法律报务
河南创力律师事务所在担任房地产企业法律顾问期间除提供专业的房地产法律服务外,定期和不定期的到聘请人的营业地或居住地,为聘请人在日常企业管理、经营中遇到的各种法律问题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协助处理有关的纠纷,代表甲方发表声明或启事,协助进行法制宣传和教育,维护开发商的合法权益。
一、常规的法律顾问服务项目
1、对公司常见法律问题提供咨询和建议;
2、协助起草、修订及完善公司相关规章制度和其它规范性文件,增强企业规范管理,使企业经营活动符合法律要求,把企业内部管理纳入法制轨道;
3、对公司管理层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增强管理人员依法管理的意识;
4、对公司员工进行法律培训,提高员工的法律意识,促使企业规章制度得到正确贯彻;
5、参与起草、修订及完善公司人事管理制度,规范员工的招聘、培训、福利等劳动人事管理行为; 接受委托,参加或代理公司参加其在对内管理和对外业务中发生的各种纠纷的谈判、调解,并为其提供处理纠纷所需的法律性文件。
6、接受公司的委托,刊登启事、发布公告、发表声明;
7、对与公司有合作、合同等民事法律关系的对方当事人的履约能力及资信情况进行调查,防范潜在风险;
8、参与重大合同项目的谈判,对合同主体、合同订立、形式、效力等进行审查,办理相关手续,预防、减少合同风险;
9、对重要合作对象、贸易伙伴的资信情况进行调查,提高调查报告;
10、清理债权、债务管理,筹划、实现相关债权,完善相关程序;
11、参与债权转让、债权投资等项目谈判和运作,办理各种手续,准备相关材料;
12、参与企业收购、反收购等项目谈判和运作,办理各种手续,准备相关材料;
13、指导企业合并、分立运作,办理各种手续,准备相关材料;
14、指导公司子公司、分公司的设立,实现资产优化重组、公司制改造过程,办理各种手续,准备相关材料;
15、指导企业资产出售、拍卖、变卖及抵押等项目谈判和运作,办理各种手续,准备相关材料;
16、参与企业担保、反担保项目谈判和运作,办理各种手续,准备相关材料;
17、处理企业有关商标、专利的申请、认定和纠纷等法律事宜;
18、其他与经常性法律服务有关的专项服务项目。
二、在公司结构治理上的法律服务。
1、根据要求对公司治理各个阶段的相关法律问题给予指导,包括对企业法律形态的选择、风险防范等提供指导性意见;
2、根据要求协助起草、审核公司经营过程中相关工商登记资料、企业章程等法律文件,协助公司准备相关材料;
3、接受公司对经营、管理和对内、对外关系中涉及到的法律问题提出的咨询,根据需要 做出口头或书面解答;
4、对企业的法人治理结构(包括董事会结构、股东会结构、监事会结构)的合法组建和运作提供专业建议;
5、列席公司、企业董事会,对董事会议题涉及的法律问题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
6、对公司歇业、终止、清算等活动过程提供指导性意见和建议;
第三部分 房地产公司常年法律顾问的费用
关于贵公司常年法律顾问律师费用的初步设想:两种形式:一、以上所有服务,我方负责为贵方提供及时的法律服务,法律顾问费为每年人民币5--8万元之间,初步定为不少于两位执业律师为其提供服务,每月要定期到贵单位坐班一天,做到公司涉及到法律事务时随叫随到。律师顾问费自法律顾问聘用合同生效后十日内由贵方向我方支付或按月支付,所有涉诉案件不再收费。二、每年顾问费为3—5万之间,但是所涉及诉讼(仲裁)根据河南省发改委、司法厅公布的律师收费文件规定标准优惠20—30%收取律师费。
我方律师办理贵方委托事项所发生的下列工作费用,应由贵方承担:1.行政、司法、鉴定、公证等部门收取的费用;2.我方律师为贵方到外地工作时,所需差旅等办公费用;3.征得贵方同意后支出的其他费用;我方律师应当本着节俭的原则,合理使用工作费用。
我所本着长期合作、诚信为本的态度,努力完成贵公司交办的各项法律事务。合同期限暂定为一年,根据贵方的需要决定,合同期满前一个月内,由双方协商决定是否续签法律顾问合同。
真诚期待和贵公司合作共赢、携手共进!
河南创力律师事务所